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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8 10:49:27 点击次数: 来源: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继教[202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组织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负责对论文成绩的审定。各校外教学点成立由教学点负责人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小组,组织学生按要求参加答辩,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事务,答辩工作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

二、查重检测工作

(一)查重检测对象

2023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查重检测要求

文字复制比低于30%。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低于20%。

三、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线下指导,内容完整,符合查重要求,经确认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后,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每生20分钟左右。介绍选题意义、论文概述、论文结论与创新,时间一般为10分钟;评委就学生的论文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进行三到五个问题的提问,时间一般为10分钟。

2、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生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答辩教师记录学生答辩情况,提出意见。

3、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论文质量、答辩情况、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定学生论文最终成绩。成绩等级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不及格的论文必须修改查重后重新参加答辩。

四、答辩方式及时间安排

学校根据各校外教学点制订的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评委、分组等),由学校安排校内教师进行现场答辩。4月25前,各校外教学点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时间报送给教学管理科,4月30日-6月30日,学校派员对各校外教学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五、材料报送

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电子稿、纸质档)、校外教学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校外教学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三个表格校外教学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分类整理,于7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收件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31-58688088)。

、相关工作要求

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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