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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上学期(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3 16:06:35 点击次数: 来源:

各校外教学点,各位同学:

2024年春季已开学,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了做好我校本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日常教学规范有序进行,切实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教学相关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2024年2月25 日至2024年7月12 日。

二、教学任务安排

各教学点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负责地做好面授教学和在线学习的组织考核、督导服务和辅导答疑等工作。

1. 线上课程学习。2020级、2021级高升本学生,2022级、2023级、专升本、专科学生按《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学习。2024级高升本、专升本、专科学生按《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完 成本专业教学计划内本学期内课程的学习。各校外教学点应及时掌控 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并要求学生完成网络教学平台上提供的所有课程 学习,如未按要求完成线上学习任务,不能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各教 学点务必高度重视仍在学习年限的所有在籍学生,做好逐一沟通联系,建好沟通台账和工作档案,尽心尽力服务每一位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联系人:张爽老师。

2.线下面授课程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 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要求,合 理确定学时比例,线下面授教学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 时的20%。2023级、2024级各层次专业面授课程教学的具体课程安 排和授课时间与各教学点确认后再另行通知。各校外教学点根据人才 培养计划认真组织面授和答疑、指导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请将本学期的面授安排表(附件1)、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2)(公 共课、专业基础课有网络课程的在备注栏注明线上教学、无网络课程 的在备注栏注明线下教学;专业课授课面授为主、线上为辅,必须安 排面授)、考试安排表(附件3)于2024年4月8 日前上报我院教学管理科备案,联系人:张红英老师。

3.主讲教师聘任。主讲教师选聘条件参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湖南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授主讲教师及课酬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43号)等文件要求,主讲教师由学校统一指派相关教师授课。

4.课程考核。各层次各专业学生的课程教学环节,需在2024年6月30号之前完成,线上课程学习时间:2024年2月25 日至2024年7月12 日,考试时间:2024年5月10 日-5月20 日。线下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补考工作。主要针对线上未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补考时间:2024年3月1 日-2024年3月15 日。各校外教学点在平台查看补考名单通知学生参加补考,所有在籍需要补考的学生参加线上补考,请按时完成补考工作。

6.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今年函授本科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6月15 日前完成(各教学点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需全员查重。凡有本科毕业生的教学点,要及时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及时写好评语,在答辩前10天向我院提供各专业函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见附件4),在答辩前5天安排好答辩教室,成立答辩小 组(不少于5人),学校将在4、5、6月份安排老师、专家到各教学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老师评阅合格、查重符合要求后方能参加毕业答辩,凡没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答辩的学生不能按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答辩未通过者一律不能毕业。

经答辩合格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查重报告的电子文档以及教学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三个表格(按年级、层次、专业分开,附件5)须由函授站统一报送教学管理科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纸质原稿由函授站自行存档备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统一样本,统一格式,封面和评审表(样表及相关格式要求可在湖南工程学院继教学院学籍管理QQ群文件中下载,下同)。

7.学位英语考试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具体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三、教学资料管理

所有毕业生必须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各教学点应负责及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本点毕业生花名册(分专业、分层次,盖教学点公章)及电子文档;2024届毕业生名册、成绩总表、毕业生档案移交清单(分专业、分层次,一式二份,盖教学点和学院公章);新华图片社拍摄毕业证照片;申报学位学生名单(相关教学点);材料提交时间:上述材料于2024年5月30 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档案资料管理

各校外教学点负责收集所属毕业生档案材料,毕业生档案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时由学生填写完整并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学生成绩总表统一在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教学点统一在学院招生办领取并负责保管好,并存放在学生档案袋归档。

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我院教学管理科(档案资料归档联系人:张老师、学籍办证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31-58688920),电子文档发送至相关老师工作QQ邮箱。

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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