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教学站(点):
为规范我校函授教学工作,切实加强函授教学监控管理,保证2017年度上学期函授各教学环节能顺利实施,确保函授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工作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本学期详细的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自学、安排集中面授(实验、实习)、答疑,及时安排考试。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本学期的面授安排表(附件1)、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2)、考试安排表(附件3)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二、新生入学工作
各函授站要在2017年5月30日前举行开学典礼,组织新生学习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填写《函授学生登记表》,并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新生的注册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
今年函授本科毕业学生(包括12月毕业的2013级高升本函授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6月30日前完成(各站点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凡有本科毕业生的函授站,要及时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毕业论文正稿写成后,及时写好评语,在答辩前10天向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专业函授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见附件4);在答辩前1天安排好答辩教室,成立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学校将在4、5、6月安排老师、专家到各站点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评阅合格后方能参加毕业答辩,凡没有参加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的函授生不能按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答辩未通过者一律不能毕业。
经答辩合格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原稿、电子文档以及本站所有学员毕业论文三个表格(按年级、层次、专业分开,附件5)须由函授站(点)统一报送教务办存档,以备省教育厅抽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统一样本,统一格式,封面和评审表。样表及相关格式要求可在我校继续教育学藉管理QQ群文件共享栏下载。
四、毕业审查及相关材料收集与上报工作
所有毕业生必须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函授站(点)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站毕业生花名册(分专业、分层次,盖函授站公章)及电子文档(学藉管理QQ群文件下载);
2.2015级毕业生成绩总表(分专业、分层次,一式二份,盖函授站和学院公章);
3.本站所有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及目录(按年级、层次、专业分开);
4.新华图片社拍摄毕业证照片;
5.申报学位学生名单(相关函授站)。
上述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逾期报送资料将影响及时办理毕业证,后果自负。
五、学生档案
各函授教学站(点)负责本站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毕业生需准备如下档案材料:
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新生报名登记表
1、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时由学生填写完整并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学生成绩总表统一在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新生报名表在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在招生办领取并由各函授站保管好,统一存放学生档案袋归档。
六、有关教学检查
学校将严格按工作程序督查各函授教学站(点)的教学过程,原则上,上学期重点督查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下学期重点督查常规教学工作。
请各函授教学站(点)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我院教务办(0731-58688920)。电子文档发送邮箱70297@hnie.edu.cn。
请各函授站(点)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学藉、教学、考试管理、毕业生档案等材料,及时存档。
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面授安排表
附件2:教学任务安排表
附件3:考试安排表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览表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三个表格